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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结合沈振联案件所暴露出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制度空转、执法不严等问题,城管系统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查纠整改工作,完善了建筑垃圾土方量测算图纸审核、处置费审批及收缴程序等规章制度……”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纪委监委在跟踪监督该区城管局落实监察建议问题整改工作时,该局负责人介绍道。

2021年7月,淮阴区城管局市容管理科原科长沈振联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1万元。

沈振联出生于淮阴农村,父母靠种地省吃俭用供他读书。大学毕业后的沈振联没有辜负家人期望,成为了家乡一名“村官”,并曾获得“淮安市优秀大学生村干部”荣誉。

2011年,沈振联考入区城管局城建管理科工作。随着业务的逐步熟悉,沈振联发现,建设、拆除各类建筑物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这些不起眼的建筑垃圾(俗称“渣土”),竟让土方老板们赚得“盆满钵满”。看着不少只有初高中学历的老板们能力平平却开着名车戴着名表,而自己每个月只有4000多元工资,沈振联心里很不是滋味。

“在城建管理科这个关键部门,职务高低不是问题,重点是这个岗位能轻松地为别人带来利益。”在后来的留置期间,沈振联回忆道,当时自己虽然只是城建管理科的一名办事员,但他的话,老板得听。

沈振联记得很清楚,2014年上半年的一天,土方老板朱某交给沈振联的施工图纸一直不齐全。“图纸再交不齐,就让你们停工。”一听这话,朱某很是紧张,拜托沈振联多“关心”,并送上两张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这让沈振联第一次感受到权力带来的优越感。此后,对于有意接近的老板,沈振联不再刻意保持距离,还觉得有这些“朋友”很有面子。

随着沈振联被提拔为城建管理科科长,想和他打好“关系”的老板越来越多。2017年一次饭后,原本从事渣土运输的“好朋友”杜某,拿出两万元现金塞给沈振联,并“虚心”向其请教:“兄弟,我开始挖土方了,第一次干,没经验,你给指点指点,这渣土处置费怎么样能少交些?”

杜某口中的“渣土处置费”,是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运输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要按照每立方米7.5元的标准向区城管局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沈振联当场向其传授秘诀——“去找专业人员改施工图纸,把地下防空部分的标高等改小,这样图纸核算的土方量少了,渣土处置费自然就少了。”

之后,杜某将修改后的图纸交到城建管理科,有了沈振联的“关照”,图纸顺利通过审核。杜某本应缴纳125万元渣土处置费,而根据假图纸测算,最终只缴纳了43万元。此后几年时间里,杜某连续承接了淮阴区多个小区的土方工程,均如法炮制,事成之后每次都会向沈振联送上几万元“感谢费”。

沈振联的“好朋友”远非杜某一人。在淮阴区,土方老板朱某甚至被称为“民间渣土科长”。一次聚会上,沈振联告诉朱某,“有人反映部分图纸改得太过分了,你改得差不多就行了,不要太离谱。”此外,对“好朋友”们在渣土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污染路面、不按规定路线出土以及不按报备地点倾倒渣土等行为,沈振联也是睁只眼闭只眼。

经查,沈振联利用担任淮阴区城管局城建管理科办事员、执法大队九中队副队长(主持)、城建管理科科长、市容管理科科长等职务便利,为多名私营业主在渣土处置费收取、渣土运输执法以及广告牌拆除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8.5万元。单就渣土处置费一项,就给区财政造成700余万元损失。

如今,铁窗之中,沈振联掩面而泣:“在与‘土贩子’的交往中,我贩卖了自己的人生,亲手用渣土埋葬了自己的未来、埋没了一家人的期盼……”(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纪委监委 王阳阳 赵刚 || 责任编辑 于露)(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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